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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芬河市简介

绥芬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,东与俄罗斯远东最发达的滨海边疆区接壤,边境线长27 公里,辖区面积460平方公里,下辖绥芬河镇、阜宁镇、互市贸易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,常住人口10万。1975年国务院批准绥芬河为省辖计划单列市,1988年被省委、省政府批准为通贸兴边试验区,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中国首批沿边扩大开放城市,1999年辟建为中俄绥--波互市贸易区,2001年被国家批准为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复出口指定口岸,是全国重要的进口木材集散地,绥芬河车站被批准为国家二类集装箱站。
绥芬河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,是目前中国通往日本海的最大陆路贸易口岸。绥芬河是东北铁路主干线滨绥线和国家二级公路301国道的起点,有1条铁路、2条公路与俄罗斯相通。绥芬河距俄罗斯对应口岸波格拉尼奇内16公里,距俄远东自由经济区纳霍德卡270公里。通过绥芬河口岸,经由俄罗斯海参崴、纳霍德卡等海港,陆海联运货物可直达日本、韩国、美国、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。绥芬河是中外陆海联运的重要关节点,是中国东北地区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的重要“窗口”和“桥梁”。
  绥芬河作为国际通商口岸,已有百年历史。1903年,中东铁路通车后,以这条铁路为纽带,绥芬河曾与哈尔滨、海参崴得到同步发展。二十世纪20--30年代,曾有俄、美、英、澳、日、韩、等18 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云集于此,时称“国境商业都市”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绥芬河作为国家一类口岸,长期承担着中苏贸易进出口商品的中转运输和分拨任务。1987年10月,我国恢复对原苏联的边境贸易以来,绥芬河凭借悠久的贸易历史和突出的地缘优势,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,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迅猛发展,形成了一般贸易、边境贸易和民间互市贸易同步推进,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共同发展的对外贸易格局。
  改革开放后,绥芬河通过扩大对外开放,加快基础设施建设,使城市功能日臻完善。口岸过货能力不断扩大。铁路口岸全天候通关过客过货,公路口岸通关时间为12小时/日;口岸过货能力达到640万吨/年,过客能力达到150万人次/年;占地面积为1万平方米的铁路保税仓运营良好;阜宁国际直升机场建设已全部完成,临时航空口岸申办工作正在进行。绥芬河交通便利,电力充足,通讯发达,水电暖设施齐全,城市化功能不断提高,口岸经济更加繁荣。2003年,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5亿元,同比增长17.6%;进出口贸易额实现18.8亿美元,同比增长22.1%,连续六年占全省外贸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;口岸过货实现600万吨,占全省过货总量的70%以上;接待进出境旅游者34.3万人次,同比增长13.8%;财政收入实现2.5亿元,同比增长31.6%。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、人均财政收入、人均储蓄存款、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等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。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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